近日,汪清林区检察院*组书记、检察长吕海波依法列席了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,就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犯罪事实、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列席意见。
吕海波检察长表示,列席审委会是落实“两高”《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》,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,也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利用好这一平台能够增强检法两家的良性互动,有助于检察工作能力的提升。
据悉,今后工作中,该院将继续贯彻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,增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,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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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
文稿丨张一丹、孟祥利图片丨刘阳
编辑
李超
审核
冯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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