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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名套路贷团伙成员最高领刑五年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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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“套路贷”案进行终审裁定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就意味着,10名涉案人均因犯寻衅滋事罪,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(缓刑半年)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,70余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。

“套路贷”团伙被一窝端

该“套路贷”为首者为陈某,今年25岁,湖南人,中专文化。另外9人(其中2名女性)年龄最大的40岁、最小的23岁,分别是江苏、广东、湖南、四川人。

年,荆门警方端掉这个“套路贷”团伙,10名涉案人归案。查明案情后,警方将10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东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,4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前不久,二审法院审理了此案。

二审终审裁定十人犯寻衅滋事罪

二审法院审理查明,年至年3月,陈某在吉林省汪清县从事非法网络放贷业务(“套路贷”),并购置专用手机、电脑、“电话轰炸机”(俗称“呼死你”)、短信骚扰软件(俗称“顺子”)等作案工具,安排9人进行非法催收。陈某等人假借北京友利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,使用专用手机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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